没有办理结婚证怎么离婚
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这两种情况,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第二种情况是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要离婚的话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调取婚姻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出具婚姻登记证明。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
没有结婚证的,必须先补办结婚登记,拿到结婚证后,再办理离婚登记。男女双方没有结婚证的,说明未确立婚姻关系,双方要离婚的,必须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从而确立婚姻关系,领取结婚证,然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总的来说,没有结婚证的,男女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双方无需离婚,实在要办理离婚登记的,必须先补办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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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的婚姻,要怎么才能离婚
法律分析:首先,结婚证是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证件,如果双方没有婚姻登记,那么双方就是同居关系。离婚是针对于结婚而言的,没有结婚就不能离婚,所以双方只能协商分手。其次,没有结婚证就说明同居双方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进行婚姻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不存在离婚问题。双方是同居关系,要分手就只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赔偿问题。没领结婚证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要想离婚,应先去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登记。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可自行协商解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二人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没有结婚证、没有婚姻登记,就不能确立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