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被辞退的规定,劳动法关于试用期辞退员工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被辞退的规定,劳动法关于试用期辞退员工的规定

劳动法辞退试用期员工的补偿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企业在试用期期间违反了和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要支付员工的相应的报酬的。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辞退员工的,公司强迫离职的话,可以申请赔偿。具体怎么赔偿,可以协商解决,按照当初签订的协议上来实施。要是遇到协商不成的情况,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受理。(二)用人单位想要终止和职工的协议,应该提前30天告知员工,具体的辞退原因,不能无故辞退职员,辞退也需要相关证明,证明用人单位不再继续录用此人的合法合理的原因。一般的情况都是支付半个月或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试用期内被辞退,是否有补偿?

关于试用期辞退有否补偿的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过试用期被辞退劳动法怎么定?

如果已经过了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且你不符合《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则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如果还在试用期,或是你本人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相关具体条款如下,供参考: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试用期期间,公司是否可以无故辞退员工?

辞退员工必须拥有合理的证据和理由,公司是不得在试用期间随意辞退员工的。只有在出现不符合录用条件、存在违法规章制度或者出现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那么极有可能按照相关公司条例辞退员工。如果人工在试用时期被领导以及上级部门无故辞退,则可以根据劳动仲裁的相关法律上诉,要求赔偿,不要让自己的利益因此而损失。

试用期间如果想要辞退员工,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符合情况下才能够辞退员工,而且在辞退时要先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属于违法,当出现违法操作时,员工则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进行申请和上诉。用人单位如果没有恰当的充足的理由表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确实存在与录用条件不符的情况,才可以正式将劳动合同解除,实现辞退员工的目的。

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如果双方在工作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试用期是无效的。想要以试用期作为借口将员工辞退也是不合理的,那么这也是用人单位存在违约的情况。如果说用人单位觉得员工在试用期间不能完成工作任务,那么则可以按照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且不需要给员工赔偿经济补偿金。

然而将是否胜任工作当做录取条件的做法难以服众,所以在试用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属于双向奔赴的。只有双方都认可彼此才能够按照这样的方式进行考核,否则一旦出现在试用期辞退的情况,用人单位则需要给予赔偿。并且如果劳动者对相应的解决情况不满,也可以提出仲裁请求法律人士的援助,让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失。

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是如何规定的?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方式

辞退福利类似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为保障职工权益,企业与其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给予的经济补偿,属于企业的法定义务。

辞退福利通常采取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补偿的方式,也有通过提高退休后养老金或其他离职后福利的标准,或者在职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后,将职工工资支付到辞退后未来某一期间的方式。

内容

职工薪酬准则规定的辞退福利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2、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针对这两种情况,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一个是确定的,一个是预计的。辞退福利包括当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时,对辞退的管理层人员进行补偿的情况。

确认

1、确认的条件:

在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企业应当确认由于辞退福利而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 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

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

2、确认时应注意的问题:

1)正式的辞退计划或建议应当由企业与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组织达成一致意见后,经过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

2)如果企业的辞退计划和裁减建议还在制定和讨论中,未最后经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对该项辞退福利不能确认。

3)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准备辞退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辞退补偿金额;以及实施辞退的时间。

4)企业的辞退计划和裁减建议必须制定的较为完整,已具有可操作性,这是评判能否即将实施的标准。

5)企业在制定辞退计划和提出裁减建议时就可以确认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需要等到实际支付补偿款时再进行确认。

6)要求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辞退计划或裁减建议,是因为只有辞退计划或裁减建议具有不可撤销性,才能保证会计确认和计量具有可靠性,否则在会计上无法对该项辞退福利进行确认和计量。

7)辞退福利的支付应全部计入当期费用。因为该笔款项的支付,并不是职工为企业提供了服务,而是企业要辞退职工,而被辞退职工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也就不能计入资产成本。

8)实质性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付款推迟到一年后支付的,视同符合确认条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辞退福利

劳动法试用期离职赔偿规定

自动辞职无赔偿,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解除合同也没有补偿。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互相考察对方是否适合自己的期限,劳动者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更谈不上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11627462@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898-88881688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yw729748260@gmail.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