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怎样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

怎样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

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认定标准: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 增值税 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什么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为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虚开或者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违反税收征管的违法犯罪行为。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对虚开或者故意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除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税务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纳税人税收情况全面检查,若认定故意接受虚开的发票,则从重处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是全国重点打击的危害税收征管的违法犯罪行为。国家税务总局2004年,曾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双向治理’原则,既要对虚开发票的涉税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也要对故意接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并发出通知明确提出:“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可抵扣税款的其它发票(凭证)的企业,除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各地税务机关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通知强调,“对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故意接受虚开可抵扣税款的其它发票(凭证)偷逃税款、骗取出口退税的,必须至少对其3年内的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检查发现问题的,还要依法追溯到以前年度。经调查取证认定为故意接受虚开发票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增值税法虚开专用发票行为如何认定

从以下要件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1、侵犯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2、实施了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达到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4、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怎么查出是否虚开增值税发票

虚开 增值税发票 有以下三大认定标准: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 增值税 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 第205条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 死刑 ,并处 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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