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河南计划生育条例三胎,河南省关于三胎的规定

河南计划生育条例三胎,河南省关于三胎的规定

什么时候放开三胎

以河南省为例,只有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可以生三胎。

按照河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

(一)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二)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共同子女的,可以生三胎,不然提倡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两个子女,而没有全面开放三胎。

扩展资料:

而且条例还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应当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生育的,发给生育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河南农村三胎奖励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三胎政策奖金奖励政策主要包括奖励优惠、教育保障、生育补贴、帮扶保障等。只要是符合生三胎的条件,就可以去办理准生证,具体的条件为:

1、夫妻双方均为再婚,再婚前一方生育了一个孩子,另一方没有生育过,再婚后则可以生育多一个孩子。

2、夫妻双方均为再婚,再婚之前各自生育了孩子,但并没有超过2个,再婚后则可以生育三胎。

3、夫妻双方已经生育两个孩子,但其中有一个或两个病残儿,不具备劳动或行为能力,则可以生育三胎。

4、夫妻双方是来自少数民族的农村户口,可以依法享受生育三胎的条件。

5、经过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河南南阳三胎有什么补助政策2022年

河南省三胎补助政策如下:

1、生育津贴。河南省规定的生育津贴享受标准为“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2、生育保险。主要用于补贴(或报销)生孩子或者流产过程中花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费用;一般生育津贴的计算,是“上一年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顺产基础产假是98天(各地可能会不同),如果是剖腹产,就再加15天。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生育三个子女,有子女经鉴定为残疾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河南省生三胎有奖励吗?

法律分析:河南省生三胎没有奖励。《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虽然落实生育三孩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但是并没有规定生三孩的奖励政策,只规定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的一些待遇。《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生育的三个子女中,如果有子女经鉴定为残疾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如果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有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 在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可以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还应当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

法律依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四条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已生育三个子女,有子女经鉴定为残疾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应当征求同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意见,做好相关政策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保证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民生政策有关规定提高奖扶标准。

前款所称计划生育家庭是指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

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河南2022三胎奖励最新政策

河南2022三胎奖励最新政策如下:

1、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2、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3、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2022年河南三孩生育政策

新条例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其中明确了六种符合条件的情形,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河南超生三胎罚款标准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五条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发现违法行为时男方和女方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三十六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记大过以上的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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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三孩政策,大家最关心的是,还需要哪些配套措施?

国家卫健委强调说,要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健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机制。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对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降低家庭教育开支。要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要深化国家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区域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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