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最低工资规定是什么(最低工资标准有关规定)

最低工资规定是什么(最低工资标准有关规定)

你所需要知道的最低工资标准!附最新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

二、具体标准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根据不同地区进行分档,并在其官网上公布。

三、发放形式和适用范围

1、月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2、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四、实习、试用和劳务派遣

1、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务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也应当按照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五、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条:

《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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