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经济纠纷 被告住所地的认定,被告住所地是什么意思

被告住所地的认定,被告住所地是什么意思

想起诉,但如何确定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呢

证明被告经常居住地,首先得要找到他住的地方,确定住址后,如果是租房子的,可以找房东问询,最好让他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时间达到一年以上,就没有任何问题了。房管局或者小区物业问询。

可以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告户籍证明来证明被告的住所。如果向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司法实践中要求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证明被告在经常居住地满一年以上。

如何确定民事诉讼法中经常居住地根据经常居住地定义确定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被告人的居住证明可以到被告所住地方的街道或物业,请求提供证明。如果是调查被告的身份信息,则需要聘请律师进行调查,普通人无法调取。

确定民事诉讼法中经常居住地主要是依据:在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明;当地社区居委会提供的证明,出具证明信即可;被告所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证明。

民法典关于住所地的规定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地为住所所在地,如果被告不经常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而是长期在外地居住,则以经常居住地作为住所所在地,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会以此确定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

法律主观: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标准: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如何认定

1、一方面要判断当事人是否相对持续居住一年以上,另一方面要看当事人是否主观上有将该地区作为生活中心的居住意图。

2、位置变动有区别:住所一般情况下是不变的,居住地则可变动。

3、民诉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的认定

1、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2、如果是公民的情况下,被告住所地一般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3、法律主观:首先,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但是法人的营业地和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是同一概念,两者可能是同一的,也可能不同一。

被告住所地是户籍所在地吗

1、法律分析:如果是公民的情况下,被告住所地一般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3、法律分析:被告所在地是户口所在地。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一般情形下,遇到纠纷可以至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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