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何时颁布?何时起执行?
意见稿尚在征集意见、修改之中,估计还得很长时间才能出台。
但是目前只有一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2001年6月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如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则《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
中国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土地征用
关于我国土地征用的立法,最早可以追溯至建国初期1953年11月当时政务院(即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和1958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征用土地办法》。
1982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
1986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后经1988年和1998年两次修改,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
现行《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由于国务院1982年发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仍然有效,所以,可以认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征用的规定,是我国土地征用的直接法律、法规依据。
另外,在1991年2月15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是否开始实施?是国家多少号令?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令第590号公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