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下达后一定会被强拆吗(房屋征收补偿款要多久到账)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下达后一定会被强拆吗(房屋征收补偿款要多久到账)

房屋征收(征求意见稿) 下达后一定会拆迁吗?

政府向某地下达征收征求意见稿,证明政府在规划上已经决定此地的用途,并决定启动征收,所以下达征收意见稿,来征求当地群众的意见。

征收意见稿应附有政府对于征收的补偿方案一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个月。

当地群众如果有20%不同意政府对该地的征收,那政府就不能启动征收程序。

如果对征收补偿方案存在异议,可以在征求意见期间,与政府征收部门协商,否则也可以不同意实施征收。

我想:征收对无论百姓还是政府来说都是一件好事,如果补偿是公正公平的,是可以配合政府征收的。

房屋拆迁补偿决定做出后,是不是就意味着要被拆除了?

从法律效果上来讲,房屋征收决定做出之时,便等同于房屋已被征收,从法律上判定房屋征收的时间便是以房屋征收决定做出之日起起算,至于是否实际开展征收工作,并不影响房屋被征收的定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规定,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用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批文等信息。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请致电律师详细告知具体怦情况才好帮您进一步分析并给您做出专业解答,李丽娜律师,北京专业征地拆迁律师。曾经办理了全国各地大量的征地拆迁案件,致力于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在法律范围内为被拆迁人争取利益最大化。

拆迁不同意能强拆吗

拆迁户主不同意则,如确实为了重大公共利益,政府可以实行强拆,但需要按规定给予当事人一定的补偿。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限期拆除决定书下达多久强拆

【法律分析】:强拆令下达后就可以进行强拆。在强拆令撤销前,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被强拆人申请行政复议,强拆令被撤销,就不再有法律效力。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程序是:1、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申请,同时,交付执行根据,即行政裁决书及有关材料;2、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等材料后,要从申请程序、事实和法律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对执行申请合法、材料齐备的,立案并及时执行;3、对立案执行,法院要向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发出通知书,指定履行期限,如仍不履行则将强制拆迁;4、法院应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拆迁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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