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拆迁安置房出售要交土地出让金吗(拆迁安置房出售要交税吗)

拆迁安置房出售要交土地出让金吗(拆迁安置房出售要交税吗)

拆迁安置房土地出让金

1、土地出让金=(现市场价-购买价)*70%,已购房改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2、交易的时候在规定发布之日以前,按出售价格的10%上交,在规定发布之日以后的,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购买安置房要交土地出让金吗?如何交土地出让金

安置房和商品房有着本质的区别,大家在购买安置房的时候,也需要问清楚相关情况再购买。正常情况下,安置房也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看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那么,购买安置房要交土地出让金吗?如何交土地出让金?

安置房和商品房有着本质的区别,大家在购 买安置房 的时候,也需要问清楚相关情况再购买。正常情况下,安置房也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看是否需要 缴纳土地出让金 。那么,购买安置房要交土地出让金吗?如何交土地出让金?

购买安置房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安置房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两种情况缴纳土地出让金也是有所区别的,以上我们来进行详细的介绍:

1、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 业主 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 产权证 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 房屋 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 房产局 不参与裁定。

2、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购买安置房如何交土地出让金

1、土地出让金=(现市场价-购买价)*70%,已购 房改房 家庭取得契税 完税凭证 或房屋权证 满五 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 购房 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2、交易的时候在规定发布之日以前,按出售价格的10%上交,在规定发布之日以后的,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出售价格低于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同 地段 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 商品住房 价格(以下简称指导价格)的,应按指导价格计算价差。

3、买卖双方对指导价格有异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 房地产估价 机构对房产价格进行评估,所需评估费用由委托方承担。购房人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产权。产权人也可以按原购房价格和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后取得商品房产权。

由此可见,安置房也是根据情况来界定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安置房正常情况下,是购买者只有使用权的。但是有些安置房只要购买者拥有 房产证 ,房产证上面写着业主的名字,那么就应该缴纳土地出让金。

买拆迁房是需要交土地出让金的吗

需要缴纳 土地出让金 。 被 拆迁 人办理拆迁 安置房 土地证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但转让(交易)除外。未取得 房屋所有权 证,国有 土地使用证 、 契税 证,不能交易或变更 土地使用权 登记。 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 房屋征收 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成都买拆迁安置房交土地出让金吗?办理流程是什么

大部分购房者关注的都是拆迁安置房交土地出让金,安置房是因政府城市规划需要征用公民的住房土地,而修建的用来安置这些被拆迁用户的房屋,土地出让金的缴纳那成为关注点,那么成都买拆迁安置房交土地出让金吗,成都买拆迁安置房的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呢?

大部分购房者关注的都是 拆迁安置房 交 土地出让金 ,安置房是因政府城市规划需要征用公民的住房土地,而修建的用来安置这些被拆迁用户的房屋,土地出让金的缴纳那成为关注点,那么成都买拆迁安置房交土地出让金吗,成都买拆迁安置房的 土地证办理 流程是什么呢?

成都买拆迁安置房交土地出让金吗

安置房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 土地使用权 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

1、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 业主 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 产权证 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 房地产 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 房产局 不参与裁定。

2、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成都买拆迁安置房的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首先要申明的一点是,安置房和其他的房产一样,也是有房产证的,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办理;回迁民发拿到 回迁房 的 购房合同 时,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 开发商 代 办房产证 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

二、安置房办理 土地使用证 ,相对要困难一些。由本人申请,携带 土地登记 申请书,土地权利人身份证明或者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办事程序:接件—初审—审核—签发—制证—收费发证;

四、工作时限:20日;

五、需提供登记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权利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简称土地分割证);

4、 房屋拆迁 协议;

5、《房屋 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注:凡上述复印件必须带原件核实。

以上就是我提供给大家关于成都拆迁安置房交土地出让金吗以及土地证办理流程是啥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朋友们哟!不过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 安置房房产证 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安置房屋土地转让金如何计算

拆迁 安置房 转让应补交的 土地出让金 标准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计算: 1、被拆迁户原土地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 2、被拆迁户原土地为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 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除年期修正外,不再进行期日、容积率、影响因素等修正。 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拆迁安置房转让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 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 房屋所有权 证书。

拆迁安置房过户要缴纳多少土地出让金

一般是40%–60%的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

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二、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扩展资料: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风险

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价格因素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

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

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根据人大常委会对《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共有财产的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其行为应该视为无效,但该意见同时规定,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财产,其取得财产的行为应该受到保护。

而由此给其他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擅自处置财产的共有人进行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出让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拆迁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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