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系适用仲裁时效吗
劳动关系 确认之诉不适用仲裁时效,劳动关系主体一方为完成一个诉求需要先对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行确认。劳动关系确认解决的是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 劳动法 律关系,并不涉及实体权利义务纠纷,仅仅是对已经发生的事实进行认定,单就 确认劳动关系 争议这一确认之诉环节中来说不涉及劳动者具体的权益,即无“诉的利益”,当然就不存在是否超过 申诉 时效的问题。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劳动争议 ,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 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 辞职 、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 、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 工伤 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 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 法规 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有时效的限制
确认劳动关系 无时效的限制,即确认劳动关系不适用仲裁时效。 根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时,对 劳动关系 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作出了不受一年 诉讼时效期间 限制的规定。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仲裁时效
确认劳动关系是适用仲裁时效的。确认劳动关系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申请仲裁是有时效的,原则上为一年。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还没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就不受一年的限制;但是,已经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另外,时效有中断和中止的情形。中断的意思就是说,劳动关系结束后一年内只要你提出了起诉,就会从起诉那天起重新计算一年时效。所以只要没解决,你要不停的起诉来保障时效。